我20幾年前剛開始吃素的時候,對於吃素非常發心,簡直到了「狂熱」的程度。遇到朋友,話題總是三句不離吃素的好處,吃肉的罪惡,朋友可能臉上已經三條線,心裡有諸多不悅了,我絲毫沒有任何感覺,還一副理直氣壯,氣勢凌人的姿態。
後來,有位好友在信裡特別提點我,她是這樣寫的:
『每個人吃素的目地也許皆不同,甚或吃不吃素,也都只是一種個人生活的某項態度;我個人覺得這中間似乎不含道德裁判之意味存在。
因此,如果你稟持著這個理念,並去實行,我認為是有其意義的。
只不過上次(聽)看你信中的語氣,似乎在譴責些什麼,讓我有些驚訝。因為世上的事,都是相對的;而對人、事、物的評斷,是非、美醜,這些抽象的標準,的確是主觀的;不像世上各種具體的物體名詞,它們是客觀的。就拿「吃素」這一件事來說吧!譬如你吃素有特定的目的或理念,你將它視為正當且道德的,這當然沒有錯;但並不能因此而視其他不吃素的人為不道德或不正當的。
我想也許你不能認同我的說法,那當然沒關係,因為每個人有自由的思想,我絕不會要求你必須接受我的觀點。也請勿因此而誤解我,因為正如我亦能了解你的想法一樣;但我仍有我的想法。』
她這封信,讓我驚覺到,原來當我打著素食=正義、素食=高道德的旗幟,自以為「好心」去「勸人」吃素的當下,其實我也成為一個迫害者。
從此,我開始意識到,想將別人變成「適合自己」或自己所認為的「好」,這個念頭本身就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妄想。
因別人所認為的「好」是存在於人(他自己)的心中,他之所以會改變,必須由自己的心去感覺到必須改變,或環境促其觀點改變(而很多時候都是在不知不覺的過程中進行)。
於是,我不能用一種強壓式,一種一廂情願的方式去讓別人接受素食,而是如何去引導、啟發對方本身意識到自己「想」改變,而不是「被」改變。而我認為前者是較有意義的,因為它代表了人本身為自己的主宰而心是其主體,意志是其推動力。
而朋友、或親人、或任何人對自己的影響,我想,皆仍須經由自己的篩選與自己的價值觀來判斷,方會成形自我的一部分。我認為人的「主觀」應有其存在的價值,但「偏見」則可不必存在。
其實「勸」這個字,本意是「勉勵」的意思,也就是「激發人們向上,不斷前進的意思」,所以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意識,不強迫他人接受,而改以勉勵的方式,我想會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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